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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体炸弹”到“数据炸弹”—— 网络反恐势在必行(5)
发布时间:2012-09-26 15:24         发布人:吴金淮         来源:军控协会
 

(三)袭击波及范围广,影响深远。网络信息系统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依存度极高,整个人类社会已经无法脱离网络而存在。正因为如此,相对于传统的恐怖行为攻击一点或一个地区,网络恐怖主义攻击的影响的波及面广,影响深远。网络恐怖分子只需攻击某一关键基础设施,如攻击电力系统造成电力供应瘫痪、或攻击金融系统造成金融市场闭市,冲击这些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便可轻松地产生影响整个地区甚至国家的连锁效应,此时,若相关应对措施不及时,则会引起民众的严重恐慌,网络恐怖行为也达到了其传播恐怖气氛的目的。

 

三、如何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一)加强对互联网的政府监管,筹谋网络安全立法。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通过立法,有效约束普通民众的个人黑客行为,保护政府、企业和民众的正常网络安全。对网络攻击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网络恐怖行为。同时,加强政府与企业的联动机制,使企业一旦发现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鼓励企业,尤其是互联网运营商参与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保留相关数据记录和用户信息,以备政府随时调取相关数据。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互联网监管时,要平衡好网络自由和监管之间的关系,避免反恐措施授人以口实。要时刻提防他国以网络自由、网络人权的名义,对本国的合法监管加以歪曲和炒作,诋毁国际形象。实际上,网络管理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任何政府都有责任维护该国网络安全。某些国家提出所谓“网络自由”的宣誓,无非是意识形态输出的“网络版”。另一方面,要牢牢把握“网络话语权”,在现实和虚拟空间大力倡导构建和谐、平等、安全的国际网络环境,以维护正常国际舆论秩序。

 

(二)积极开展和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双边、多边机制建设。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不同,网络信息传输存在着无国界的特点,同样网络恐怖行为也存在着跨国界的特征,这就要求各国在网络反恐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一方面,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根据网络恐怖主义的特点,开启国际准则多边协商和谈判,鼓励和推动各国政府主管机构、民间团体进行双边多边交流合作,增加战略互信,避免相互指责和误判。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国际安全稳定,也有利于各参与国的国家利益与国计民生。另一方面,根据个别国家以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为借口,带头大肆发展网络军备的局面,有关各国可展开网络武器不扩散领域的研究和合作,探索推动建立网络武器不扩散机制进程,有效防止网络军备竞赛在全球漫延的势头,避免重蹈冷战时期核武的覆辙。

 

(三)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导向力度,通过提升大众自律意识,减少盲目攻击行为,以有效区分个人黑客行为和网络恐怖袭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关注黑客攻击趋势的发展,迫使网络恐怖主义浮出水面,争取主动防御,避免恐怖分子将网络攻击与现实攻击相结合,放大恐怖袭击效果。同时,运用好媒体平台,把握包括网络在内的新媒体特点,合理疏通民众情绪表达渠道,特别是针对能够引发社会矛盾的不实言论,应及时辟谣与公布事件的真相。避免大众,特别是年轻人因受网络恐怖分子虚假言论的煽动,爆发网络群体事件,进而激化社会矛盾,最终影响本国、本地区,乃至世界的经济社会稳定,加剧世界紧张局势。

(责任编辑:军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