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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防扩散政策和措施(2)
发布时间:2018-11-19 14:14         发布人:军控协会         来源:未知

  中国政府业已颁布实施的防扩散出口管制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等法规。

  上述法规及相应的管制清单形成了一整套涵盖核、生物、化学和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及所有军品的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制。这一体制将有关多国出口控制机制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广泛采用了出口经营登记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制度和清单控制方法。

  中方还根据形势发展和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需要不断完善上述体制。例如,2006年1月,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充实、完善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领域的法规体系,并每年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更新。2009年5月,中方颁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通用许可管理办法》,优化了管理措施,提高了工作效能。根据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后所承担的义务,2006年11月和2007年1月,中国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根据本国国情并参照“澳大利亚集团”的做法,中国政府于2006年7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清单。此外,根据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的具体需要,中国政府从2006年9月起对所有石墨类产品的出口实施临时管制,要求所有此类产品出口都要申请许可证。2018年1月和2018年10月分别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清单。

  为确保防扩散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中国政府在机构建设、政策法规宣传、企业教育、违法案件调查与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目前,各有关政府部门间已形成了明确的分工和协调机制。相关条例和清单一经颁布,即在各有关政府部门、外贸企业和研究机构的行业刊物及网站上公布。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已共同制定“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为相关出口管制清单涉及的商品制定了海关HS编码,以提高政府出口监管能力。有关出口管制主管部门建立了“国家出口管制专家支持体系”,以对相关物项的出口审批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中国政府积极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措施,不断提高相关企业和机构遵守条例法规的意识,同时还建立起面向全社会的申请、审批、发证和海关监管验证放行体系。此外,中国政府加强出口管制执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对防扩散违法案件的查处,建立了跨部门防扩散出口管制协调机制,对违法出口行为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

 

  2004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540号决议,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和出口管制,防范和打击非国家实体获取上述物项,并向安理会提交执行决议情况的国家报告。安理会根据该决议成立了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防扩散委员会(即1540委员会),审议各国提交的报告,任期两年。此后,安理会三次通过决议,现已将1540委员会任期延至2021年,并鼓励各国推动1540号决议的全面执行,加强国际援助与合作。2016年,安理会1540委员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议并达成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决议的执行提出建议。12月15日,安理会就加强决议执行问题全票通过了2325号决议。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欢迎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决议。我们认为,该决议在凝聚国际防扩散共识、促进国际防扩散合作、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1540委员会成员,高度重视该决议,积极支持并参加了1540委员会工作,已按决议要求提交了内容详实的国家报告及相关补充说明,全面阐述了中方的防扩散政策和立场,从立法、执法及国际合作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为防止和打击非国家实体的扩散活动所采取的措施。

  中国积极参与第1540号决议相关的外联活动,于2006年7月与欧盟、联合国裁军办及其他有关国家联合在北京举办执行决议亚太地区研讨会,受到各方高度评价。2014年10月,时任1540委员会主席的韩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吴浚大使率委员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首次“国家访问”。中国外交部主管部领导会见代表团一行。在华期间,委员会代表团与中国外交、商务、海关等部门举行会谈,并参访天津海关作业现场,还在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与学术界、企业界代表座谈。中国是继美国后,第二个接受委员会“国家访问”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委员会高度赞赏中方为推进国际防扩散事业,维护国际与地区和平稳定所做出的努力。为推进决议在亚太地区的执行,2015年9月,中方与1540委员会在中国青岛举办“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2016年,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了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的各项工作,为有关报告和决议的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8月,中方与1540委员会在中国西安举办“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 (责任编辑:军控协会)